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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湿地保护 绘就美丽陕西最美底色——委员建议依法保护湿地、共守绿水青山

2023-06-17 06:45:58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 首席记者 李荣


【资料图】

“每天伴着夕阳在公园跑跑步,真是一件惬意的事。”6月10日,市民李乐像往常一样来到西安浐灞国家湿地公园,开启一天的“运动打卡”。

三年前,李乐辞去广州的工作回到家乡西安,因为平时喜欢跑步,就把家安在浐灞国家湿地公园附近。“这里环境好,风景宜人,在这里跑步还能看到鸟儿,生活在这里很幸福。”李乐说。

浐灞国家湿地公园是浐灞生态区乃至西安市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园从灞河引水,经沉砂池、功能湿地净化、水生植物自然降解后再回到灞河,让这片区域具有生物群落恢复、污水生物处理、自然水面恢复等多项生态功能,成为更多水生动植物的幸福家园。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更显灵性。在宝鸡市千湖国家湿地公园,千湖两岸群山环抱,植被茂密,优美的生态环境吸引了大批游客和市民前来休闲度假。

千湖国家湿地公园是陕西唯一经国家林业局授牌命名的国家级湿地公园,是集河流湿地、库塘湿地、沼泽湿地特征于一体的西北地区典型的黄土高原湿地。近年来,千湖湿地管理处大力开展湿地生态自然恢复和修复工程,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千湖湿地分布的鸟类有18目49科164种,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朱鹮、黑鹳、中华秋沙鸭等。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陕西是唯一全境处于黄河和长江干流之间的省份,湿地资源极为珍贵。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显示,陕西湿地面积30.81万公顷,约占国土空间的1.5%。

陕西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始终将湿地保护作为助力陕西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率先在全国颁布实施《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印发《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并于今年对《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进行重新修订。

省林业局副局长昝林森说,新颁布的《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与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的要求进行了充分衔接,重点对湿地资源管理、保护与修复、监督与保障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也标志着我省湿地保护迈上了依法保护的新台阶。

近年来,我省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不断增强湿地生态功能,把扩大湿地保护面积作为重点,制定保护法规和制度,完善保护体系,抢救性保护修复了一大批自然湿地。目前,全省已建立以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为主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6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初步形成了以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互为补充的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记者从省林业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为湿地保护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今年4月,省林业局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湿地保护专家,组建起陕西省湿地保护专家库。

“近年来,我省相继建成一大批湿地公园,不仅蓄积了大量淡水,还有效改善了城市及其湿地公园周边的生态环境。”省政协委员毛平宇说,我省关中及陕北地区属典型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水资源短缺是制约工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增加人工湿地面积,提高湿地蓄水和生态功能,才是改善我省关中和陕北地区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毛平宇建议,我省林业部门要普查全省湿地及退化湿地的分布和面积,编制全省湿地修复规划,指导开展退化湿地的修复工程,将湿地保护纳入政府责任考核;在河滩地开展人工修复,尽快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发挥湿地的蓄水和缓冲功能;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投资机制,按照湿地修复规划,吸引民间投资修建人工湿地,让民间投资及广大农民在参与湿地修复中获得良好的经济收益,推进湿地修复向良性循环发展。

省政协委员张开建议,建立湿地保护考核机制,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湿地保护与恢复考核管理办法,将湿地保护修复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考核体系。

目前,国家层面的保护资金主要投向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市县三级财政投资较少,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举步维艰。张开表示,全省各级财政要将湿地保护管理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湿地恢复投入机制,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与恢复,让湿地成为美丽陕西的最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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